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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票锚地减载运费扣减业务落地

所属分类:物流资讯 发布日期:2026-01-20 15:23:34

中国海关”强国号:广东省首票锚地减载运费扣减业务落地

  近日,装载着6.81万吨煤炭的“北源”轮在桂山锚地减载后,缓缓靠泊广州港集团新港作业区。在靠岸前,企业申请适用“内河运费扣减”,经黄埔海关所属黄埔新港海关审核后,成功扣除散货减载内河运费6.2万元,为企业减免税款8000余元。这标志着广东省首票锚地减载运费扣减业务顺利落地。

  内河运费扣减,全称为“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是指海运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将不计入完税价格。该费用必须已单独列明或者纳税义务人能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分摊并提供依据。

  此前,黄埔海关创新性地以第三方驳船公司提供的运费凭证为依据,建立起一套“内河运费扣减”价格认定机制,形成了可在珠江流域全面推广的“黄埔方案”。自2024年4月23日黄埔海关首票集装箱“内河运费扣减”报关单试点成功以来,辖区内企业申报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内河运费累计已超过2200万元,减轻税负达290余万元。

  为推进“内河运费扣减”向锚地减载延伸,拓宽惠企举措覆盖面,黄埔海关走访调研辖区码头及大宗散货进口企业,系统梳理企业申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指导驳船公司明确散货减载内河运费标准,并规范出具散货减载费用凭证,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海关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让我们快速享受到政策红利。现在申报时只需上传船务公司出具的减载费用凭证,就能一次性扣除后续内河段运费,既省时省力,又降低了成本。”广州粤和能源有限公司关务经理何陈莉说。

  “这次锚地减载运费扣减业务的成功试点,是黄埔海关深化‘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应用的关键突破。”黄埔新港海关综合业务三科科长陈震刚说,“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总结收集推行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不断完善流程、提高效率,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增强企业获得感。

文章来源:黄埔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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